政府目前修正了发放条件。将标准从收入减少50%更改为减少40%。这意味着在过去30天内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40%即符合申请条件。该期限必须在您申请之前的40 天内(但不得早于2020年5月10日),并且必须与去年的最接近时期进行比较。
工资补贴规定:
· 如果您已向员工发出裁员通知,除非您撤回裁员通知,否则您将没有资格获得这些员工的补贴。
· 如果补贴金额超过员工的正常工资,多余的补贴金额可用于其他员工的工资支付。如果没有其他员工,您需要将任何盈余资金返还给MSD。这些义务也将适用于自雇人员。如果您是自雇人员,并且您获得的补贴超过正常收入,您将需要将余额偿还给MSD。
· 工资补贴应支付给经过申报并合法雇佣的员工。
在您当前的12周工资补贴到期之前,MSD将向您发送确认电子邮件。如果您需要申请第二轮工资补助,MSD将通知您允许申请的时间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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