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2 月1日IRD新出的规定要求只要新西兰本地消费者购买海外商品单价低于等于1000纽币 (低价值商品),都需要支付15%的消费服务税 (GST)。为了避免双重课税,对于价格低于1000纽币的产品,原有的关税和其它附加税被免除。
新出的这条规定对于超过1000纽币的产品消费并无影响,该类商品会和往常一样,在抵达新西兰海关后,向海关缴纳GST。
政策调整的原因是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海外进口及网购交易,促进公平贸易,减少本地小型商家的不满,统一税务局对本地企业和海外企业有关于GST的要求。
条款将如何实施?
根据IRD要求,从2019年12月1日起,在任何一个12个月周期内,提供给新西兰消费者的商品总额超过6万纽币或者预期超过6万纽币的海外商家必须注册GST, 代收、申报并缴纳15%的GST。低于6万纽币的海外企业就不必注册或者收取GST。
条约生效后,海关会调看进口文件,检查GST。如果单项交易包含多类产品,总金额超出$1000元,而单一产品价值低于$1000元,商家仍需要收取GST。对于注册GST的海外商家,销售价格应该包含GST,海关查证后不再加收GST。
海外商家应该如何注册和申报GST?
IRD要求的第一次申报周期范围涵盖4个月 — 2019年12月1日 至2020年3月31日。从2019年9月起,海外商家可自行在IRD网站注册以及申报GST,也可选择委托新西兰本地会计师事务所代为执行。从2020年4月1日往后,IRD要求商家每个季度申报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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