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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新冠病毒工资补助发放规则进行调整




工收局在今天2020年3月27日下午四点针对新冠病毒工资补助发放规则进行了调整。具体内容如下:


  • 企业应尽力保持员工的工作,在业务完全停顿的情况下,取消今后12周内至少发放正常工资80%的限定,改为支付政府补助金,标准为全职$585.80/周,兼职$350/周。

  • 企业必须为员工保持职务12周。病假补助纳入标准补助一并执行。

  • 政府正在考虑给封城期间必须工作的人员,在生病时给与特殊病假补助。

请注意,这次政府发放的特别工资补助不含GST(exempt from GST), 属于非税收收入(excluded income). 收受员工正常支付个人所得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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